广东拟禁用公款买烟 网吧等场所将设禁烟检察员

2013年05月03日05:19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 蔡芬 近日,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细则》)终于亮相。《细则》在控烟条例基础上,明确了政府部门分工、禁用公款买烟,并要求网吧、歌舞娱乐、游戏厅等禁烟和限制吸烟场所设立禁烟检查员。公众如有意见,可于本月10日前向广州市城管委反馈。

  禁烟检查员协助控烟执法

  缺人缺钱是广州控烟两年多遇到的一大问题。《细则》因此规定,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,应设置禁止吸烟检查员。网吧、歌舞娱乐、游戏厅及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少年宫、少年儿童活动中心范围的室内外区域都属禁烟场所,这些地方都要设置禁烟检查员,在管辖场所内开展控制吸烟宣传;并为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,劝阻不听的应当劝离。对拒不离开的,应当向相关部门或向12319服务热线报告。

  《细则》还规定,禁烟检查员要协调控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。对于违规吸烟行为,相关执法人员要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罚款。当事人不能现场出示有效证件的,现场的场所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拍照、视频取证等协助确认执法事实。此外,限制吸烟场所,通过3-5年的努力,要逐步过渡到全面禁烟。

  国家机关等禁用公款买烟

  禁用公款买烟,是《细则》的另一亮点。

  根据规定,国家机关和由财政资金供给的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,除用于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区用途外不得购买与吸烟行为有关的物品。

  此外,《细则》详细明确了各政府部门在控烟工作方面的分工,并规定市、区(县级市)爱国运动委员会下设控烟吸烟办公室(以下称控烟办),负责指导控烟。另外,《细则》明确公安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、沐足、洗浴、桑拿等所属管理场所的控烟工作,力争保持控烟常态化。

  在吸烟区设置上,《细则》要求与非吸烟室、非吸烟区物理隔离,不能使用与所在建筑物相连通的空调设备,并采用技术手段有效阻止烟草烟雾扩散;而禁烟室或者禁烟区的面积,应当达到该场所室内面积的2/3以上。

  《细则》还要求政府部门带头参与创建无烟单位,“争取在3-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都要成为无烟单位,所有医疗机 构 全 面 禁烟。”

(原标题:禁用公款买烟 网吧等禁烟场所设检查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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